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23年12月到期的项目(含批准延期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模板见附件1-3,结题报告须附相关成果。经费决算按照实际支出填写,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
2.纸质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5年2月13日前统一上报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电子版结题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以姓名命名,同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按单位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本次结题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延期,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类限项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科技产业处联系人及电话:史老师 0551-65167731
邮箱:1773023592@qq.com。
附件:1、附件1. 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2、附件2. 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