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浏览量:1839设置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

1、继续实施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要说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

22023年科学基金改革新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②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在研+申请限1项参与申请22022之前的参与项目不算;③对于科技部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见附件1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登录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2,联系各学院、直属医院科管人员开户,非直属附属医院联系第五临床医学院科管开户)。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3、附件材料包括: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2023年参与人简历与之前一样,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人须经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并提醒参与人及时按要求在线填写简历,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PDF全文,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特别提醒:2023年开始对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限项,请谨慎选择参与人员。

5、申请人须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自查申报材料,签字确认,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各学院统一交至科技产业处。

特别提示:ISIS系统将对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三、伦理审查

根据基金委要求,所有涉及生物及动物伦理的申请,都需提供伦理论证报告。

1. 生物伦理: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流程》,申请人须填写伦理申请表等材料(科技产业处网站),①校本部由各二级单位组织3-5名相关专业校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审;②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由第五临床医学院组织3-5名校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审;③直属附属医院由医院相关伦理委员会组织审查,并出具生物医学伦理论证报告,生物伦理模版见附件4

2. 动物伦理:申请者需填写动物伦理论证报告,见附件5,交由各二级单位科教办统一在202331~32日来学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办公室办理。

特别提示:以上两类伦理论证只用于基金申报用途,立项后校伦理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出具论证报告。


四、申请书提交和报送时间

1、在线申报及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集中受理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335日,并对标书进行首轮形式审查。38日下班前各二级单位集中报送科技产业处,包括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61份及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人在线电子版提交后下载的正式打印稿,双面打印;含附件原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以备审查)。

2标书审查及提交

2023310~312日校科技产业处组织科管人员对纸质版标书再次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参考修改意见对标书进行最后修改。2023314~316日申请者在线提交修改后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逾期系统完全关闭,不再能网上提交)。


★相关申报政策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内容为准,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各类附件的模板请联系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

★开户、修改撤回等事项请联系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

 

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生物伦理联系电话:0551-65167731

实验动物伦理联系人:0551-65167715QQ: 23864775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申请相关注意事项.pptx

附件2 ISIS申请开户信息表.xls

附件3 申报书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4 生物伦理.doc

附件5  动物伦理.doc

附件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申报一览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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