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医会科评函[2022]40号)和安徽省医学会相关通知,现组织申报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等奖励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一)医学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卫生管理奖授予在卫生管理研究和实践领域,为提高卫生相关行政部门及卫生服务组织等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保护和发展人民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授予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华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公民。
(五)青年科技奖授予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推荐项目及完成人的要求
(一)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2020、2021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三)2020、2021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2年推荐项目完成人。
(四)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五)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六)推荐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的争议或纠纷。
(七)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论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八)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青年科技奖获奖项目主要证明材料日后不能再次用于申报青年科技奖,5年内不能再次用于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奖种。
(九)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十)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十一)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及《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名额和方式
根据安徽省医学会通知要求,大学可申报2项,由大学科技处组织申报;一附院、二附院、四附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阜阳医院分别可申报2项,附属口腔医院可申报1项,由医院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直接申报。请校内各单位对拟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和审核,填写《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以及项目简介(4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至科技产业处407室;附属医院项目以医院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四、申报时间
请根据《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可在资料下载网址https://www.cma.org.cn/col/col6/index.html上下载查看)的要求,在网络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推荐书内容及上传附件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前上传完毕,6月1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书报送至技产业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洪梅、史琳
联系电话:0551-65161053;0551-65167731
安徽省医学会
联系人: 胡 剑 平 李 松 汪 翔
联系电话: 0551-62822919
科技产业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