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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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科技产业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学术交流管理及技术开发、科技产业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包括:科技规划、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基地(研究机构)管理,学术交流,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普及和科技产业管理等。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产业处。

 

  一、科技规划、科研项目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引导学校科技发展;
 
      2
.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

      3
.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与项目经费下达管理。

  二、 科研基地管理 
      1.负责国家、省部等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其它科研机构管理;

      2
.负责校内设置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机构的管理。

     
三、学术交流
      1
.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2
.负责挂靠学校的学会、协会的管理;

      3
.负责学校举办的学术会议的管理。

      
四、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

      1
.负责横向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及合同的签定与管理; 
      2
.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各单位与校外各部门之间的科技交流与协作;

      3
.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技洽谈会、科技信息发布会、展览会,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开发与合作关系。

      五、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
      1
.负责学校各类科技项目成果鉴定与管理;
      2
.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

      3
.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
 
      4
.负责科技成果奖励、专著、专利和论文的统计、宣传和归档、保密工作。

     
六、科技产业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学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各项政策; 

  2.代表学校管理校办产业:包括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监督,对校办产业的重大投资、贷款方案进行论证与审查,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3.建立国有资产投入、增值后退出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建立/引导学校科技产业创业平台和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建设。

  七、其他职责

  1.负责学校科学普及及科普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的科技统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3.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
.负责学校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5.学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工作;

  6.负责校科技宣传、科技处网页的管理及对外信息交流;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