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科技产业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学术交流管理及技术开发、科技产业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包括:科技规划、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基地(研究机构)管理,学术交流,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普及和科技产业管理等。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产业处。
一、科技规划、科研项目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引导学校科技发展;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
3.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与项目经费下达管理。
二、 科研基地管理
1.负责国家、省部等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其它科研机构管理;
2.负责校内设置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机构的管理。
三、学术交流
1.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挂靠学校的学会、协会的管理;
3.负责学校举办的学术会议的管理。
四、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
1.负责横向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及合同的签定与管理;
2.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各单位与校外各部门之间的科技交流与协作;
3.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技洽谈会、科技信息发布会、展览会,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开发与合作关系。
五、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
1.负责学校各类科技项目成果鉴定与管理;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
3.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奖励、专著、专利和论文的统计、宣传和归档、保密工作。
六、科技产业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学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各项政策;
2.代表学校管理校办产业:包括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监督,对校办产业的重大投资、贷款方案进行论证与审查,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3.建立国有资产投入、增值后退出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建立/引导学校科技产业创业平台和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建设。
七、其他职责
1.负责学校科学普及及科普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的科技统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3.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学校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5.学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工作;
6.负责校科技宣传、科技处网页的管理及对外信息交流;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