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2025〕40号文件要求,科技产业处启动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提升计划验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考核平台
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竞争型资助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各科研平台根据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对科研平台2021-2024年建设运行绩效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编制《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2.《总结报告》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形成证明附件目录清单附后。相关证明原件由各平台留存,无需提交。不同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项目不得重复以相同人员相同科研业绩、相同的实验室用房、相同的实验室仪器等填报总结报告。
三、材料报送
《总结报告》需经平台负责人、依托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8月12日前提交,纸质版交至知行楼A710科技产业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0551-65167602;邮箱:305493444@qq.com。
附件:1. 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验收考核平台名单
2.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科技产业部
2025年7月29日
1.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验收考核平台名单.xls
2.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