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要求,相关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由学校提名后报至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限额提名方式。
2. 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奖人选。
3. 专用项目提名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只接受单位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学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 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 学校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统一在线生成并发放。
2.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需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附件4、5),经教育部审核后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请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提名公示
1. 通用项目需进行书面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学校提名项目公示情况由学校在在线填报截止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专家提名项目由提名专家上传。
2. 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均须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
三、重要时间节点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1.3月18日中午12点前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将提名项目公示内容发送至科技产业部邮箱2459462513@qq.com;
2.3月20日中午10点前将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提名书、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 申请表1份)打包发送至邮箱2459462513@qq.com,同时报送纸质版提名书(一式7 份,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至知行楼A403 室;
3.省级确定遴选推荐成果(项目)提名需于3月28日12:00前通过系统进行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丽俊,许梦云
联系电话:0551-65161056,65161057
地址:知行楼A403
安徽医科大学科技产业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