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量:21设置

关于转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 项及以上 (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此次申报校内截止日期至2025年6月20日,请申请人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已发表或已采纳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科技产业处邮箱1179638505@qq.com文档命名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并写明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校统一报送至教育部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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