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现启动校科研基金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含批准延期)校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校本部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或2)及项目相关成果材料(如带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成果证明材料等)纸质版,结题报告与成果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7月20日前统一报学校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同时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归档留存(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2.各附属医院:负责完成本单位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结题评审工作。将结题结果(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于7月29日前统一报学校科技产业处,结题结果(盖章)扫描件及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归档留存(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三、其它要求
1.各单位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审核项目执行情况。
2.加强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及项目进展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技产业处。
联系方式:史琳,0551-65167731。
邮箱:1773023592@qq.com。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doc
科技产业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