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量:10设置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24〕66号)及《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开展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情况

根据2024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经专家遴选、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99项指南,详见《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附件2)。依托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应当按照附件所列的项目名称、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结合研究实际自主申报,项目名称需一致,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主要指标不得低于申报指南的要求。市科技局将按程序确定50项左右资助立项。

二、项目评价导向

重点支持预期成果转化价值大、有首创性的产品和应用场景,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预期成果转化为新成立企业的项目。出题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资助额度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项目资助额度

预期成果有产品的项目资助20万元,预期成果仅有专利的项目资助10万元。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于2024年6月20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报送至知行楼A座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可编辑WORD版本、全套材料PDF盖章扫描版)请发送至邮箱1773023592@qq.com。

五、有关要求

有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出资单位应于正式立项前将出资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依托单位,逾期未转账的不予立项,空缺名额按照集体决策顺序依次递补。

  联系人:史琳 ,联系电话:0551-65167731

附件:附件1:《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xlsx

      附件3:《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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