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科〔2023〕461号)要求,现将1项我校教师参与的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产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人:臧洪梅;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