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的主要依据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基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
2023年度项目结题报告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应在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填写并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附件部分不需要提供纸质版)、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附件2,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安医大经费预算调整表一式三份(附件3,如有经费调整请填写,负责人签字)交至所在各院系所科研办。各院系所汇总上述材料,在2024年2月19日前统一交到科技产业处407室。
二、填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报说明》(附件4)、《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5),学校财务处将于2024年1月14日前出具财务决算表供项目负责人填入结题报告。有外拨经费的请尽快联系合作单位财务处,出具由合作单位财务处盖章的明细账,交到安医大知行楼财务处215汇总。
特别提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中“结余数”不能为负值,已调整预算的,按照调整预算填写“预算数”。
2. 成果目录列表中(提示:此为最重要部分),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人才培养、专利申请、专著、国内外会议交流、获奖等内容(可在添加成果中手工录入),请认真核实填写,以免遗漏,并且与结题正文一致。自然科学类SCI论文请勾选SCIE,社科类SCI请勾选SSCI,中文请勾选北大核心或其他。结题报告附件中可以上传关键实验数据、文章首页、专利、开会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3. 纸质版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等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反映,为今后研究工作提供借鉴。
4.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科技产业处:65161053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