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为学校(含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科技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报名。奖励对象向中青年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正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任2项:
1. 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名)承担国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2.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7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3. 作为主要完成人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完成新产品的开发、产业化应用,或完成医学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完成其他科技创新突出业绩或重大成果;
4.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当年发表SCI、SSCI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5分或发表中科院1区文章3篇及以上。
(三)为助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加快形成教研一体、学研相济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同等条件下,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向注重科研反哺教学,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奖项或者在科研育人方面做出其它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倾斜。为鼓励面向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可适度向年度科技创新热点倾斜。
以上符合条件业绩中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依托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安徽医科大学。参评论文发表时间应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
(四)凡已获得本奖项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奖励
学校将对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每人给予4万元(含税)的奖励,对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提名奖”获得者每人给予2万元(含税)奖励。
四、评选名额
学校每年评选10人授予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评选10人授予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提名奖”。
五、评选组织及材料报送
1.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参与评选,并按照如下名额分配方案推荐候选人排序后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基础医学院 4名
第一附属医院 4名
公共卫生学院 3名
药学院 3名
卫生管理学院 2名
护理学院 2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名
生命科学学院 2名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名
人文医学院 2名
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 2名
法学院 2名
临床药理研究所 2名
国际教育学院 1名
其他直属附属医院 各3名
2.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5:30前报送《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评选申报表》(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任务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首页等)至校科技产业处407室,上述所有电子版材料按“姓名+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打包命名发送至邮箱2459462513@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悦群十佳创新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