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浏览量:728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申报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40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定位

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前瞻性、引领性和独创性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旨在吸引和培养一批世界级的大师和领军人才,凝聚高层次人才,稳定一批基础学科理论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和集智创新,弘扬甘坐冷板凳、勇闯“无人区”、交流合作、奖掖后学的科学家精神,探索长周期评价机制。

二、中心目标

以提出新问题、认识新规律、获得新知识、建立新理论为长远目标,为引领发展、开辟认知疆域作出贡献。

1.催生重大原始创新成果。聚焦孕育重大突破的基本科学问题,着力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力争取得重大开创性的原始创新成果,催生新的重大科学思想和科学理论,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的学科基础。

2.构筑人才集聚地。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发挥高层次领军人才凝才聚智的导向性作用,发现和培养青年人才,构建完备的人才梯次结构,以人才发展解放和激发理论研究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3.搭建交流平台。发挥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塔尖效应”,开展积极、开放、有效的国内外人才交流、互访、协作等,鼓励中心之间、中心和全国(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

4.加强机制创新。突出以人为导向,营造宽松科研环境,建立健全以科学价值、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探索长周期评价和国际评估,形成有利于理论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和大胆探索的制度。

三、支持范围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4个基础学科领域。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相应基础学科研究能力具有领先优势,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相应基础学科应聚焦本领域从“0到1”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方向优势明显、特色鲜明。

(三)所在基础学科拥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四)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物理空间原则上应相对集中。

(五)中央驻皖单位应当在《组建方案》中明确支持2家左右省属高校、院所或企业加强基础学科研究的实际举措。

五、有关要求

(一)择优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指标1个。

(二)登陆“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申请所需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填报系统于12月1日12:00关闭,请务必合理安排时间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12月6日前统一报送知行楼A405。申报材料的内容务必真实、完整、准确,纸质版和网上提交版须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商业资料不能违规标秘。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平台管理科:汪秀,055165161057。


附件1: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组建方案.doc

附件2: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doc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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