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量:192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科字〔201914)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正式进入国家四类科技创新型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的省级重点科研平台;  

2.已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卫健委等国家部委、行业重点科研平台;

3.已立项建设的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基地。

二、资助方式

1.正式进入国家四类科技创新型平台培育的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及已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卫健委等国家部委、行业重点科研平台,采取稳定支持方式,无须申报,直接进入建设序列,年资助建设经费100万元/个。

2.其他在建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基地,采取年度申报,竞争支持、数量控制、三年周期考核的建设方式。对于业绩突出的科研平台基地,给予自然科学类50万元/个,人文社类20万元/个的,原则上两类平台年度支持个数累计不超过5个,且三年建设周期内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科研平台基地按照要求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请书》,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以及汇总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统一报至知行楼A405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要求

1.同一个实体平台,如同时在建有不同归口管理部门的多个科技平台,仅限资助其中一个科技平台,不重复进行资助;

2.对于同一负责人负责的不同科技平台,仅限资助其中一个科技平台,不重复进行资助;

3.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材料失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联系方式:0551-65161057;邮箱:wangxiu2629@163.com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书.doc

2.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汇总表.xls

3.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实施办法.pdf



                                                 科技产业处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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