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量:288设置

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科字〔201914)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

3.申请人应当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且近三年发表IF≥7或中科院分区1区(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且IF≥5的原始创新性论文;

4.申请人须以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身份正在承担国家级项目。

二、研究周期和资助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20241月至202612月),资助经费30万元/项。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申请书》,经单位审核后,于20231117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以及汇总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受理个人和逾期报送的材料。

四、其它要求

1.作为申请人同年限报1个类别的提升计划(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

2.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提升计划(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的,不予申报本提升计划项目;

3.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材料失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0551-65167731,邮箱: 541568254@qq.com


附件:1.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申请书.docx

2.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汇总表.xls
      3.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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