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
“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科字〔2019〕14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和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立项的“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及“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结题报告》或《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附件2,结题报告须附相关成果附件材料,项目成果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采纳报告、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
2.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3.纸质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7月14日前统一上报科技产业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其它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级各类限项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科技产业处电话:0551-65167731
邮箱:541568254@qq.com
3、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和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清单.xls
科技产业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