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量:163设置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办法

1.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本次项目学校实行限额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请于6月25日前完成在线网络申报,并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学校将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1)申请人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4.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至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1.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doc

2.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原通知链接如下: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2306/t20230612_1063889.html

 

 

 

 

 

                                              科技产业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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