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量:95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现就做好我校2023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依托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单位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中,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上述科技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部级科技平台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

要求2022年度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个项目开发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3年获经费支持的省部级科研平台,每个平台开发不少于2科研助理岗位

三、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开发利用科研助理岗位

各单位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新的岗位。同时,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最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请通知相关科技平台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助研岗位需求信息表》,各单位汇总后525日(下午17:30前将表格电子版(Excel表和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2459462513@qq.com,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安徽医科大学助研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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