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量:726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34号),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名额。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要求,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分配的指标组织评选后报省社科规划办,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

2. 资格限制。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近5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工作办通报批评的,近3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被终止处理的,不能参与申报。

鼓励学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积极参与本年度申报。2018年以来(含2018年),凡我校引进的人文社科专业方向的博士及以上人才,未获国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者,均应参与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3. 网络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咨询电话:400-800-1636)个人账户后,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项目申报系统自4月20日零时开放,请申请人错峰申报,避免在截止日期前扎堆申报。

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人还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请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

4. 材料报送。

1)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各单位报送的纸质《申请书》,必须是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打印(带项目申报序号)的最终版。纸质版《申请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每项课题的申报材料包括5份《申请书》、2份《活页》

2)填写《XX单位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3)时间要求。请于2023年4月24日(周一)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产业处(知行楼A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接受、整理和资格审查等工作,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尤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职称、课题名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成果形式、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确保不出差错。

 联系人:陶丽俊、汪秀,电话:65161053,65161057。

 指南、申请书下载地址: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11月).pdf.pdf

 附件2:XX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务必排序).xls


科技产业处

2023年4月14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