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2〕435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绩效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引领高地、战略优势领域、基础研究引领领域、应用研究倒逼领域和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实行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一体化部署,适度扩容高校院所实验室布局,扩大企业实验室比例,增设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增量带动存量结构优化,重塑新型省级实验室体系,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为推动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二、支持重点
(一)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等,围绕我省十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布局组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优先支持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卡脖子”重大技术攻关等重大任务科研团队牵头组建。
(二)支持在皖高校院所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在基础、前沿、新兴、交叉特色学科领域布局建设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加快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学科,推动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
(三)支持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主体,与具有应用型优势特色的在皖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简称“联合实验室”),以解决产业企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目标,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应用基础、前沿科技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领域优化发展。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现有创新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研究领域方向、科研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机制等,新组建省重点实验室,推动学科交叉融合、资源高效整合,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支持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省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一)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实验室或创新平台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四)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五)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实验室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六)联合实验室以企业牵头,一般以一家企业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为主,不排斥其他合作方;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共建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共建协议,并明确平台建设、研究任务、经费投入、人员配置、成果知识产权等。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实验室申报类别分为:高校院所类、企业类、联合实验室。
(二)申报的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过于宽泛笼统,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同一单位在领域方向、人员、场地等方面不得重复依托申报。实验室主任和主要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相互兼任。
(三)联合实验室申报纳入省重点实验室一并部署,对标省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和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要求,由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编制实验室建设申报书,由各市科技管理部门按属地原则推荐报送。
(四)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密规定,相关研究内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等均应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五、申报方式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编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进行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二)学校初审: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设限额指标,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分类排序推荐至省科技厅。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信息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和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打印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知行楼A405室,材料电子档(包括《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信息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和现场答辩PPT)以“拟申报实验室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wangxiu262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线填报和有关材料报送。经初审被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项目按照安徽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完成在线填报,登陆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5日-11月21日。申请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的内容数据务必完整准确并保持一致,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知行楼A405室。
联系人:汪秀,联系电话:65161057,邮箱:wangxiu2629@163.com。
附件3: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基〔2017〕20号.doc
附件4:关于印发《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科基地〔2022〕7 号).pdf
科技产业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