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到期项目(第二批次)拟结题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浏览量:1876设置

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到期项目(第二批次)拟结题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于近期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题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拟参加本次结题项目的情况,启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2022年12月前到期的所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批准延期且到期的项目)参加本次结题。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相关单位说明原因。 

二、验收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采用通讯评审验收方式。 

三、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经费决算,提交科技报告,经所在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成果时,发表的论文应上传论文PDF文档,未上传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省基金资助,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以及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

2.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批准。 

五、材料要求

不能按合同书计划实施期结题的,请单位统一将申请延期或终止的项目材料(单位盖章)报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773023592@qq.com。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

科技产业处联系方式史琳 0551-65167731

附件: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次)到期项目.xlsx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