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及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动物实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实验人员须严格按照蜀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学校、居住地社区报备本人和共同生活者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遵守校园封闭管理规定,进入校园主动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私自离校、出市等行为,将依法追责。
2.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向工作人员主动出示安康码和行程卡,使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登记填写实验室人员进出记录表,离开实验区域时再次洗手消毒。
3.实验人员务必按照培训要求,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等,坚决避免接触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如有疑似症状或两码异常,须主动向学校和实验室报备,同时立即停止进入实验室。
4.实验期间实验人员须在工作时间内进出实验室,尽量减少进出频次,保证动物基本生活需要,尽量避免每日对动物进行操作。实验室执行每日预约制度,每日接受预约总人数不超过25人次。
5.校内各相关单位应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所有无人管理的实验动物应统一进行处置,置于尸体冰柜中。SPF实验人员进行动物饲养操作时,每课题组限1人进入;涉及实验操作时可提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安排2人进入,且保证同一时间段同一实验室不超过3人。
6.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有关单位须严格审查动物实验开展的必要性,学校暂不接收外单位实验动物进入校园,新开展实验的课题组在校园内必须有专人饲养管理实验动物。
7.实验室管理人员除严格落实室内常规消毒工作外,每日需进行一次设施喷雾或紫外线空气消毒,同时加强外环境消毒。
以上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调整内容将及时发布。
特此通知。
科技产业处 实验动物中心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