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二、推荐流程
1.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科技人员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于11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f10366@qq.com。
2. 通过国家奖励办审核的专家,将直接收到奖励办通知,在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填写详细信息。
特此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zip
科技产业处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