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医科大学学术活动提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量:827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安徽医科大学学术活动提升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及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等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及校张锡祺论坛专题活动。

资助金额视学术活动的规模、时间及性质而定。

1.主办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5万元。国际学术会议一般应有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学者参加,一般校外专家学者不少于10人,海外专家学者不少于5人。

2.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全国性学术会议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科研机构或一级学会(协会)举办、我校承办,邀请本(学科)专业著名专家学者参加,一般校外专家学者不少于30人。

3.举办张锡祺学术论坛:每场论坛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张锡祺学术论坛应由学校一个或几个二级单位承办,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围绕某个主题开展学术交流,一般校外专家学者应不少于3人。

4.著名学者报告会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学术会议政治思想正确,学术性强。举办单位具备较强的学术组织能力和会务组织能力。

2.举办单位对于会议主题所涉及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国际、国内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把握能力。会议有利于我校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科研队伍建设,且具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3.学术会议能够邀请一定数量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参会。

4.会议组织明确,能够保证会务及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填写《安徽医科大学重大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在拟举办时间1-2个月前向校科技产业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其它要求

1.申报前请认真研读《安徽医科大学学术活动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2.原则上,同一学科(二级)每年最多资助2次。

3.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报告会)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保密政策,做好政治、经济等方面信息的保密工作。

科技产业处:65167731 ,邮箱: 1773023592@qq.com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重大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docx
   2.安徽医科大学学术活动提升计划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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