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量:3628设置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4〕29)规定,结合我校科技人才的科研状况,为切实发挥校科研基金项目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作用,以及加速推进学校转化医学研究,进一步提升临床科技人员的科研能力,择优支持,现学校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

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作为项目申请人只能获一次校基金资助,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青年基金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

4、凡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部门正式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校基金不再受理其申请。

(二)临床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满35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临床科学基金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临床科学基金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
二、资助领域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20201月至202112月
    1、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2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5-1万元。

3、临床科学基金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
三、材料要求
    1、申请者请认真填写相应项目的《项目申请书》。
    2、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2019722日(星期)前将《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按申报类别、自然和人文分别汇总,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773023592@qq.com,逾期或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自然项目0551-65167731 人文项目0551-65161057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

2.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申请书  自然科学类.doc

3.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申请书  人文社科类.doc

        4.2019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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