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年鉴(2018年卷)》科学研究部分撰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浏览量:448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年鉴(2018年卷)>撰稿工作的通知》(校办字〔2019〕11号),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科学研究工作部分的材料编撰工作,需提交材料如下:

1.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度省部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综述(附件1)

2.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度专利、著作、研究报告、国家标准、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情况一览表(附件2)

3.附件3:在2017年学术期刊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基础上修订2018年度数据,所填范围为CN期刊、统计源期刊副主编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常务编委以上,SCI源收录期刊编委以上现任职情况,不在此范围内请勿填写;请在备注栏按修改内容填写“增加/变更/删除”,修改信息请务必以红色标识,无任何变动请在备注栏填写“无变动”。

4.附件4:在2017年学术团体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基础上修订2018年度数据,所填范围为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国家级学会常委(常务理事)以上现任职情况,不在此范围内请勿填写;请在备注栏按修改内容填写“增加/变更/删除”,修改信息请务必以红色标识,无任何变动请在备注栏填写“无变动”;请注意学术组织名称的准确性,并请注意不要重复添加任职信息。

请承担学校科研工作的学院(所)及直属附属医院于6月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f10366@qq.com,联系电话:65161057。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度省部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综述.doc

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度专利、著作、研究报告、国家标准、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情况一览表(含7个分表).xls

学术期刊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2017.xls

学术团体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2017.xls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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