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将对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18年12月到期的项目(含批准延期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采用纸质填报的方式报送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
2、结题报告附项目成果相关附件材料。项目成果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
3、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4、纸质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9年5月27日统一上报科技产业处。
三、其它事项
1、▲为避免耽误结题进度,项目经费决算表要严格按照财务实际支出填写,校本部项目负责人可用个人账户登陆财务网站查询,如若不一致,经财务处审核后退回重新修改,如果决算表实际支出与预算确有客观原因存在差异,可提交经费调整申请(附件4),与打印好的申请书一并提交各科教办,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各附属医院负责审核本院项目经费决算表,确保经费支出合理合规。
2、根据学校财务处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级各类限项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原则上不允许项目的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学校科技产业处审核,报教育厅审批,最长只能延期至2019年12月。
5、对因故离开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上报。
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65167731,0551-6516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