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量:554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学校将组织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2.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

3.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不形成重复。

二、申报限额

教育厅要求,我校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2个,且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拟申报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审后报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

2.请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

3.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5,电子版(PDF)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汪秀

联系电话:0551-65161057

电子邮箱:wangxiu2629@163.com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x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doc

附件5: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科技产业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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