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1浏览量:723设置

各有关单位:

按照合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我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科教秘〔2018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相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开展病原微生物类实验的实验室安全监管,避免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我校将卫计委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本部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包括基础医学院微生物学实验室、病原与免疫学实验室、病原生物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等相关实验室。

各附属医院应按省卫计委文件要求,对已在属地进行报备管理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配合属地卫计委(疾控机构)和省卫计委做好迎检工作,加强本医院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校本部和各附属医院应报备而未在属地疾控备案监管的相关实验室应积极报备,并参与此次生物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销毁情况;实验室记录和档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情况等。详细检查内容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附表2)。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实验室自查(7月11-730日)

1.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按照《检查表》的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科技处将近期组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专家对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查

2.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与人体健康有关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级实验室均应备案,备案范围是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相关实验室。各院(所)和各附属医院对所属一、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参照安徽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应备案而未进行备案的实验室应督促其进行,切实做好我病原微实验室备案工作。案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

3.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需填写附件1-3,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于7月16日(星期)前上报科技产业处,纸质盖章件一式,电子版发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二)属地督查(71630日

各属地县(区)卫计委(疾控机构)将于730日前对我校相关实验室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实验室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

)集中抽查8月10-8月20日)

卫生计生委将在820日前,对辖区内生物安全实验室设立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抽查比例为20%。抽查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各相关实验室及所在院(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保证工作到位,坚持以检查促规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和规程建设,保障此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自查督查

各实验室要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组织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以及文件材料的准备,配合检查工作的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

3.做好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

在重大活动期间,接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全面检测、及时预警”的原则,落实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责任,广泛动员,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各级各类任人,逐级落实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明确的保障方案,并将其纳入活动整体保障方案中。在会议活动期间,高致病性病原生物跨境运输和实验活动,要按照严格管理、重点保障、非必须不开展”的原则进行管控。通过集中整治和严防严控,确保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4.加强组织管理和技术培训

各级各类与人体健康相关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采集、运输、保管保藏,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实验活动的管理,实验室感染的控制及应急处理、监督管理等, 相关知识可参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资料名录(详见附件4)

  

科技产业处联系人:汪秀,联系电话:0551-65161057,邮箱: wangxiu2629@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登记表.doc

2.附件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doc

3.附件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信息统计表.xls

4.附件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资料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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