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自评方式进行(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评价指标,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自评工作,并于4月16日前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纸质自评表一份报学校科技处(项目负责人签字)。
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65167731
2018.4.3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2: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