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内注册的事业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近两年每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能够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金的落实。
3.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在研项目,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齐全。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4月4日11:00前,申报材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一式两份、《各县(市)区、开发区拟组建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4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汪秀;电话:65161057。
附件:
2.各县(市)区、开发区拟组建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