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年鉴(2017年卷)》科学研究部分撰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浏览量:429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年鉴(2017年卷)>撰稿工作的通知》(校办字〔2018〕4号),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科学研究工作部分的材料编撰工作,需提交材料如下:

1.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部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综述(附件1)

2.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度专利、著作、研究报告、国家标准、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情况一览表(附件2)

3.附件3:在2016年学术期刊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基础上修订2017年度数据,所填范围为CN期刊、统计源期刊副主编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常务编委以上,SCI源收录期刊编委以上现任职情况,不在此范围内请勿填写;请在备注栏按修改内容填写“增加/变更/删除”,修改信息请务必以红色标识,无任何变动请在备注栏填写“无变动”。

4.附件4:在2016年学术团体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基础上修订2017年度数据,所填范围为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国家级学会常委(常务理事)以上现任职情况,不在此范围内请勿填写;请在备注栏按修改内容填写“增加/变更/删除”,修改信息请务必以红色标识,无任何变动请在备注栏填写“无变动”。

承担学校科研工作的学院(所)及直属附属医院4月2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f10366@qq.com。科技产业处联系人:程凡,电话:65161057。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部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综述.doc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度专利、著作、研究报告、国家标准、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情况一览表(含7个分表).xls

附件3:学术期刊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2016.xls

附件4:学术团体主要任职情况一览表2016.xls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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