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自然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4浏览量:1211设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国自然的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现通知如下:
二级单位科教办统一在2月24~2月28日至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办理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论证报告,学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办公室(安徽医科大学省实验动物中心二楼,委员会秘书:陈丽 0551-65167715 QQ:23864775 E-mail:23864775@qq.com)。其伦理论证报告格式模版见附件,供必需者下载使用。
注意:在国自然基金申报特殊时期,动物伦理论证只用于此次基金申报之用途,不得挪为他用。报告采用先批(出具报告)后审(立项后论证)的方式。
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正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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